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商守則
返回列表《代理商守則》(下稱《守則》)為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福能源公司』關于福能源代理商業務的有關政策和程序,并說明福能源代理商可以從福能源公司獲得的權利以及應負擔的責任,任何福能源代理商都應當了解并遵守本《守則》,違反本《守則》將導致相應的法律責任,本《守則》為《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協議》(下文簡稱《協議》)之附件。
前言
第一章代理商資格
一、代理商資格的申請條件
二、代理商加盟流程
三、代理商資格的約定
第二章代理商的權利
第三章代理商的責任與義務
第四章代理商營業規定
一、代理商業務推廣規定
二、關于嚴禁夸大宣傳行為的明確規定
三、關于利用互聯網發布公司相關信息的規定
第五章代理商的監督與處理
一、代理商違規行為的處理流程
二、代理商違規處分罰則
三、說明
四、其他
1、年滿18周歲;中國公民;提交有效身份證明;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非全日制在校學生、教師、醫務人員、公務員和現役軍人;
3、非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從事兼職的人員;
4、非因違反公司規定被處分禁止重新加入或因經濟犯罪案件被刑事處罰的人員;
5、非本公司員工及直系親屬。
6、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對代理商的認定標準
1、提交營業執照、個人有效身份證明和個人銀行賬戶資料;
2、資格確認
*符合申請資格,經公司確認,方可成為代理商,簽訂代理商協議;
*任何人只允許擁有一個代理商資格;
*公司保留接受或拒絕任何申請人成為福能源代理商的權利。
1、代理商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資料應當真實有效,不得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使用其他不正當方法申請成為代理商。
2、代理商身份經申請人申請,并得到福能源公司審核批準后獲得。代理商只能通過自己的店鋪經營福能源業務,不得借用別人的名義或者把資格借給其他人(含其他代理商)進行經營。
3、資格有效期和資格的延續
*代理商資格有效期為12個月,從《協議》生效之日計算;
*在資格有效期內,代理商銷售額年度達到公司要求,方可獲得資格的自動延續;
*自動延續的資格有效期為連續12個月,自獲得資格延續的次月起計算;
4、資格的終止與重新申請
*代理商資格終止,其享有的代理商權利自動終止;
*代理商可以隨時向公司以書面形式申請自愿終止代理商資格,終止日期以公司確認為準,資格終止后,須6個月后方可重新申請加入;
*在資格有效期內未獲得資格自動延續的,其資格到期自動終止,終止后可隨時重新申請資格;
*因違規等原因被公司終止代理商資格的,須6個月后方可重新申請新的資格,并且公司保留是否接受其再次申請的權利;
*代理商應當在《協議》有效期內保持其合法經營的資質或者地位。
1、享有按照公司統一價格銷售產品的權利;
2、享有獲得銷售報酬的權利;
3、享有接受公司產品培訓的權利;
4、享有對違規行為投訴的權利;
5、享有對違規處理申訴的權利;
6、享有對公司員工工作監督的權利。
1、嚴格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有關規定,維護公司品牌、利益和形象;
2、弘揚企業精神,務實誠信,用積極健康的心態拓展公司業務;
3、團結互助,維護大局,公平競爭,營造和諧市場;
4、學習規則,遵守規則,宣導規則,自覺抵制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和市場權益;
5、為消費者提供良好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務;
*認真學習,自覺接受公司文化和產品培訓,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公平、公正、熱情的對待每位顧客,如實推介公司產品,尊重消費者的選擇;
*及時妥善處理消費者有關公司產品方面的咨詢與問題,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6、遵守公司業務及培訓活動的相關規定。
7、積極支持配合公司的各項工作:
*不得影響公司的正常工作;
*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公司或品牌形象,損害公司利益;
*尊重公司員工,不得侵犯員工的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
*不得賄賂公司員工;
*積極配合公司對違規事件的調查,不得隱瞞事實、抗拒、阻礙、拖延。
1、實事求是地推廣公司產品,不得炫耀個人收入、宣揚快速致富或物質享受。
2、不得強行向消費者推銷產品,不得誘導、脅迫他人購買產品。
3、不得攻擊、詆毀公司或其他公司品牌和產品。
4、不得擅自以公司名義或使用公司名稱、商標、標識開展對外宣傳、活動等。
5、不得散布謠言、制造矛盾、攻擊、詆毀他人。
6、不得弄虛作假,向公司提供不實資料或信息。
7、按照公司規定的統一價格銷售產品,不得降價銷售或變相降價銷售。
8、及時準確向顧客傳遞公司公布的產品及優惠信息,并向公司反饋市場情況,不得散布未經公司公布的任何信息或失實傳遞公司信息。
9、嚴格按照公司提供的產品資料推介產品,嚴禁夸大、虛假宣傳。
10、不得利用任何媒體、互聯網或以任何形式發布未經公司授權的涉及公司、產品的信息,或發布虛假夸大信息。
11、不得不良囤貨
12、不得不正當競爭,擾亂市場經營秩序或損害他人利益。
13、嚴禁利用公司名稱、商標、標識、品牌、產品進行其他未授權的宣傳或經營活動。
14、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編制或盜版制作與公司有關的資料;
15、公司制作、刊登或所擁有的圖文、影音資料,未經公司允許,不得擅自翻刻、轉載或以其他方式侵犯公司權益。
16、積極配合公司的促銷活動,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擅自開展任何形式的未經公司批準的促銷活動。
17、不得縱容、誘導或教唆其他營銷人員發生違規行為。
18、不得將公司地址,電話等信息作為個人聯系方式。
務實誠信是公司的經營原則,公司嚴禁對產品進行不實宣傳,誤導消費者,主要行為如下:
*通過各種方式向危重病人推薦產品以作治療之用。
*向顧客尤其是疑難雜癥患者承諾或保證使用效果。
*誘導患者不就醫或不按醫囑治療,推介單獨使用產品而部分或全部停止治療。
*當個別顧客在使用產品過程中或使用后產生身體不適時,包括對產品不適應時,不勸導其暫時停用產品并及時就醫,而以排毒反映、整健反映、好轉反映等解釋誘導其繼續使用甚至加量使用產品。
*完全脫離產品的正常使用和功效范圍,胡編亂造產品功效的虛假宣傳。
*將一些癥狀改善、緩解或穩定的個案,作為產品的普遍功效來宣傳。
任何人在產品推介過程中發生上述行為,公司將根據相關規定,依據情節和當事人的配合整改及認識態度給予處理。對于因不實宣傳而引發的重大糾紛,造成的不良社會影響及在社會和政府部門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司均會從嚴處理,并將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利用互聯網私自發布涉及公司或公司產品的任何信息,均屬違規行為。尤其是涉及到:
1、發布不實產品銷售信息。
2、發布與公司政策相違背的內容。
3、對公司或公司產品進行夸大、虛假等不實宣傳。
4、未經公司許可,使用公司名稱、商標、標識。
任何人利用互聯網私自發布涉及公司或公司產品的信息,都需立即撤銷。公司會依據相關本《守則》及處罰規定視情節嚴重度對其給予處罰,同時公司會視情節保留依法追究的權利。
1、對代理商違規行為進行投訴,須在違規行為發生起12個月內(自違規行為發生當月起開始計算),向公司提交書面、且署名的投訴材料,否則公司不予受理。
2、公司對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受理、調查事實、做出處理決定、通知處理決定的程序進行。
3、代理商如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經公司調查屬實,將視情節輕重、影響大小、代理商的認識態度及過往違規記錄等因素,依據《代理商違規處分罰則》予以處分。
4、公司對違規代理商除予以處分外,還可以按規定做出限制出席公司活動等決定。具體限制時間公司依據其后期表現而定。
5、公司可以根據調查的需要,決定是否發出書面調查通知,在調查期間,公司有權做出暫扣報酬等臨時性措施。
6、公司對違規投訴做出處理決定后,調查及處分結果由公司法務部直接告知當事人。
當事人對處理結果如有異議,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向公司提供新的證據及書面材料提出申訴,否則公司不予受理。
*在公司受理申訴期間,原處理決定繼續生效;
*在公司完成申訴調查后,決定是否維持或修正原處理規定,一旦做出申訴處理決定后,公司不再接受重復申訴;
7、對任何有意規避公司相關規定的行為,公司有權認定其是否違規。
8、代理商若涉及公司嚴厲禁止的違規行為,公司將從嚴處理,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有關規定導致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9、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定,如通過隱瞞身份、向公司提供不實資料等途徑申請成為代理商,公司發現后有權對該資格做出處理,并對相關責任人保留追究和處理的權利。代理商如不服公司最終處理決定,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代理商在經營活動中如嚴重違法,除需接受公司按照上述規定進行的處罰外,其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其自行承擔。
1、總則
*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代理商。
* 對于違規行為,公司視情節輕重、影響大小、代理商認識態度及以往違規記錄等因素,在規定的等級范圍內對代理商給予相應等級處分,并視情況決定是否執行附加處分,附加處分可多項并行。
2、處分等級
第一級 書面警告
第二級 扣罰1月—2月服務獎勵的50%
第三級 扣罰3個月—4個月服務獎勵的50%
第四級 扣罰5個月—6個月服務獎勵的50%
第五級 終止代理商資格
3、附加處分
* 通報
序號 | 違規行為 | 適用等級 |
1 | 對公司產品進行夸大、虛假宣傳 | 一至三級 |
2 | 未經公司同意私自印刷、銷售、編制或盜版制作與公司有關的資料 | 一至三級 |
3 | 未經公司授權擅自以公司名義或使用公司名稱、商標、標識開展對外宣傳、活動等 | 一至三級 |
4 | 散布謠言,制造矛盾,攻擊、詆毀他人 | 一至三級 |
5 | 弄虛作假,向公司提供不實資料、信息 | 一至三級 |
6 | 未經公司許可,利用媒體,互聯網或以任何形式私自發布涉及公司、產品或業務的夸大、虛假信息 | 一至三級 |
7 | 攻擊、詆毀公司或其他公司品牌、產品 | 一至三級 |
8 | 違反公司會議培訓及活動相關規定 | 一至三級 |
9 | 影響公司或品牌形象,損害公司利益 | 一至三級 |
10 | 泄露公司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 二至四級 |
11 | 變價或變相銷售公司產品 | 二至四級 |
12 | 利用公司渠道,推介與公司有利益沖突產品,對市場造成不良影響或破壞 | 二至四級 |
13 | 傳遞、發布虛假夸大信息造成不良后果 | 二至四級 |
14 | 干擾公司正常工作,或破壞公司財產 | 二至四級 |
15 | 不正當競爭,擾亂市場秩序或惡意損害他人利益 | 三至五級 |
16 | 侵犯公司員工的人格尊嚴或人身安全 | 三至五級 |
17 | 加入國家認定的邪教組織或其他非法組織,或在業務活動中涉及政治、宗教信仰、迷信等國家禁止的內容 | 五級 |
18 | 因觸犯國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責任仍在執行期間 | 五級 |
19 | 觸及國家法律法規 | 五級 |
20 | 嚴重損害公司或市場利益,危及公司安全 | 五級 |
21 | 其他 | 一至五級 |
1、任何違規行為,如引起政府部門、媒體介入,公司除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處理外,還將根據該違規行為的影響程度,在使用等級上加重處理,同時保留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權利。
2、代理商若重復發生同類違規行為,公司將在適用等級上加重處分。
3、代理商若同時發生多起違規事件,公司將實行累加原則合并處分。
4、處分的執行時間,原則上從處分決定生效當期起執行,如遇調查期間采取了暫扣措施的,則從暫扣期起執行處分。
5、關于經濟補償
*若因違反公司的相關規定造成他人經濟利益受損,如受損一方完全無過失,應由違規代理商承擔相應賠償,公司在核定受損金額后,有權從該代理商的報酬中扣除并轉付;
*代理商違規行為若造成公司經濟利益受損,公司核定金額后,有權從該代理商報酬中扣除;
*除此以外,公司不介入由于違規行為引起的任何其他經濟補償。
6、受到處分的代理商必須正確認識自己的違規行為,公司有權視違規行為的情況要求代理商對違規行為作出書面檢討及保證,公司將根據其認識態度及改正表現等因素,決定是否減輕或加重其處分。
1、福能源可按市場需求和國家政策的要求修訂代理商守則。有關修訂將通過《協議》附件等形式通知代理商。
2、所有政策以福能源公布的最新資料為準。
3、本守則自2018年6月1日起執行。
四川福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六月